煤电厂在延迟焦化装置上,由于原料油经高温裂化产生的大量油气在焦炭塔中极易发泡。随着焦层升高,泡沫会冲出塔顶,使油气管线结焦堵死,并使油气中的焦粉携带量增加,使分馏塔的正常运转及焦炭塔的处理能力受到影响;焦炭塔上部形成大量的泡沫,也严重影响焦化装置处理能力和产品质量。因此需使用消泡剂来降低泡沫层的高度,并抑制泡沫的产生。
电厂专用消泡剂为中性液体,无毒,在 40℃以下原包装未开封储存 ,自生产之日起本品保质期为不低于12个月。避免存储于40℃以上的环境中
,推荐使用前温和搅拌,以确保产品具有典型性。月贮存在通风干燥处、避雨、防晒、防高温防冻。如需要长期存放的稀释方法可向本公司咨询。不可向存放的消泡剂中加酸、碱、盐等物质,用水稀释后不可长期存放。储存半年之内不会分层,若超过此期限有分层现象出现,可在使用前搅拌均匀,不影响使用效果。
1.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以确定适用性。
2.使用前温和搅拌。
3.可以稀释或原液投加,为了加药的准确性,一般采用稀释投加,用发泡液或自来水稀释 5-10 倍后添加,稀释液建议在 6 小时内使用。
4.投加量计算:一般消泡剂添加量为泡沫量的0.01—0.07‰ ,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,以浆液量为标准, 次投加本品,应一次性冲击式投加,然后每24小时一次性投加,但实际投加量的确定,与泡液的成份、烟气量、煤质成分及燃烧工况、吸收剂、石膏浆液排出量、二氧化硫含量有关。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终确定投加量。
5.连续加入的工艺过程中,可用泵计算加入,在间歇过程中一次加入。